全國教師會--- 揭發私校剝削師生及職工的十種方法
主持人:鄭邦鎮理事、賴義雄主任委員
時 間:十二月十四日(星期四)上午十時至十時三十分
地 點:台北市長官邸藝文中心(徐州路)
說明: 私校問題經過這次私校事業協會動員遊行後,大部分都顯現出來。固然政府對私校師生及學校應該有更多的關心與照顧,但是先決條件應該先健全私校董事會及校務之運作,方能使國家補助資源有效運用。
解決問題才是最重要的,為私校健全發展,本會特別規劃了「私校激揚」系列。激濁部分本會將揭發私校剝削師生的方法,並成立專線接受私校師生申訴,處理被私校不當剝奪權益之案例,追討被私校違法剝削之所得(十四日)﹔揚清部分本會將公佈選拔健全私校辦法,表揚董事會及校務正常運作,維護師生合法權益之私校,讓家長及學生有所選擇,也給教育主管行政機關做督導之參考(二十一日)﹔最後召開公聽會,探討到底「私立學校法」應如何修正,才能使促使私校制度健全發展(二十八日)。
本次記者會是激濁部分,將揭發私校剝削師生的各種方式及具體案例,並成立專線接受私校師生申訴,組成專案小組,調查處理被私校不當剝奪權益之案例,對於被私校違法剝削之金錢,予以追討。
全國教師會私校委員會主任委員 賴義雄 敬啟
連絡人:張仁彰老師 02-33931061-17
私校剝削師生及職工的十種方法
私校剝削師生職工的方式,在主管機關不聞問、教師自身難保、學生冀求畢業情況下,可說是無所不用其及。本會整理盧列大約十種方式,讓社會大眾了解。
一、 董事會及校長公關特支費特高(某技術院校一年高達一億元),董事操控校務:
1.學校變成公關公司,每年定期恭贈主管機關、地方行政首長、民意代表等禮物,選舉時更是大方捐助。
2.董事長(或校長)舉家在外國,生活費由學校報支。目前339所私校中(國小23、國中9、高中職216、大專91),董事長(或校長)舉家在外國者當寓公者,經查證出來者最少已超過七成。
3.校長薪水少則十五萬,多至四十五萬(真正的老闆,南部某剛升格之大學)﹔董事兼任學校行政職務或顧問,每月領高薪(中部某學院董事擔任顧問,月領三十萬)。
4.董事長或董事之親友佔據學校主要行政職務(某商專董事長二位子女都擔任學校最重要一級主管)。
二、 高價低賣出、低價高買入、數量灌水:
1. 台北市某高職校地市價二十億,低價賣出五億元。
2. 台中某學院購買彰化郊區山坡地21公頃,鑑價公司鑑價每坪6500元約五億元,董事會未經教育部同意之下以十四億高價購入,並先付二億訂金,至今二億未收回﹔教育部去年八月發文要到學校清查帳目,行前一日卻又通知暫停至今。花蓮某商專購買校地差價三億元,向董事長子女租校舍比其原來租金高出一年一千五百萬元。
3. 高雄某高職電腦設備買五十部,財務報表出現二百部。
4. 董事長或董事等自行開設公司,經營學校各項庶務事務工作,包括文具、營造、遊覽、服裝等公司。
三、 以教職員人頭冒領薪水、詐領補助及退撫基金:
1. 某學院十多位教職員未在校服務,每月薪水共約六十多萬轉帳後又轉至董事長及其親人帳戶中,這些虛擬教職員服務年資到可退休時,又領取私校退撫基金。
2. 某商專呈報教育部不實之教師資料,爭取教育部人事補助經費八千多萬。
四、 要教師寫切結書同意薪水打折,升等時要具結領原來級職之薪水,否則不給升等﹔離職不發給教師離職證明、扣發薪水或要求不合理的賠償。
五、 要求教師日夜間部擔任雙導師,不發超終點費,扣發技藝班(高職)教師終點費,要求教師做職員工作(整理圖書及辦公室、傳送公文),否則解聘或考績列丙等。
六、 師生職工為董事長服務:
1. 董事長及家人生病未教職員工輪流看護。
2. 選舉時為董事長或其支持人選發文宣、停課助選充人場、遊行銷過。
3. 學生樂隊上課時為董事長及學校相關的人員服務。
七、 巧立名目,於註冊後額外收費,不給收據:
1. 材料費(500-2500元),冷氣費(800-1500元)。
2. 考卷、講義每張二元。
3. 向畢業生強迫收校友會(200-500元)、給母校紀念品費(100-500元)﹔向在校生強迫收給畢業生紀念品費(100-300元),然後以學校名義贈送給畢業生。
八、 未成立員生消費合作社,大斂學生生活費用:
1. 外包廠商在校違規營業,權利金未納入學校收入,廠商每月固定匯款三十萬元至董事長帳戶(高雄某商工)。
2. 學生服裝、師生便當、圖書用具強迫只能在校高價購買:服裝鞋子比市價貴二倍﹔午餐不能買學校指定廠商以外的便當,也不准外出購買﹔生活用品飲料比便利商店還貴﹔教科書照定價購買(團體訂購約六至八折),且不准教師選擇教科書。
九、 學生自費之活動不讓學生參與決定:校外教學、畢業旅行、畢業紀念冊之行程、收費、比價,不讓學生參與,品質低落,價格特高。
十、 以相同學分費,採大班教學,最高高達二百人一班(台北某大學)﹔教學儀器設備明顯不足,多人共用。
面對財粗勢大的私校董事會,有的老師見義勇為,在立委陪同之下揭發真相,卻被學校找人毆打、解聘,教育部在董事會弊端十分明確之下,竟然核准同意學校以該教師「破壞學校名譽」理由解聘﹔私校教師退撫基金管理委員會教職員代表名額被董事會強佔且違法運用基金等等教訓。本會深感由私校師生自行單獨面對董事會及主管機關,將是完全的無助與危險,特別成立私校委員會,已由熱心的私校教師募集一百多萬元之「拯救私校行動基金」,並聘請熱心之律師當顧問,展開對私校不合理剝削師生的全面反擊。
本會向私校所有師生及家長提出鄭重聲明,凡是發現學校有類似前面十項違規事實者,請向本會提出檢舉,本會一定會到校了解,如事實真有以上弊端,屬於行政措施者,本會會監督要求學校直到改進為止﹔屬於違法收取費用者,本會會要求退還師生。更要呼籲私校校長以及一級主管們,包庇縱容董事會違法斂財,也要負相當的刑事及民事責任,希望本於教育良知,主動檢舉違規之董事會,讓學校能真正辦教育,身為教育工作者才有尊嚴。
全國教師會私校委員會主任 賴義雄 敬啟 89.12.14
中華民國 全國教師會 (網站)
http://www.nta.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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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鄭邦鎮理事、賴義雄主任委員
時 間:十二月十四日(星期四)上午十時至十時三十分
地 點:台北市長官邸藝文中心(徐州路)
說明: 私校問題經過這次私校事業協會動員遊行後,大部分都顯現出來。固然政府對私校師生及學校應該有更多的關心與照顧,但是先決條件應該先健全私校董事會及校務之運作,方能使國家補助資源有效運用。
解決問題才是最重要的,為私校健全發展,本會特別規劃了「私校激揚」系列。激濁部分本會將揭發私校剝削師生的方法,並成立專線接受私校師生申訴,處理被私校不當剝奪權益之案例,追討被私校違法剝削之所得(十四日)﹔揚清部分本會將公佈選拔健全私校辦法,表揚董事會及校務正常運作,維護師生合法權益之私校,讓家長及學生有所選擇,也給教育主管行政機關做督導之參考(二十一日)﹔最後召開公聽會,探討到底「私立學校法」應如何修正,才能使促使私校制度健全發展(二十八日)。
本次記者會是激濁部分,將揭發私校剝削師生的各種方式及具體案例,並成立專線接受私校師生申訴,組成專案小組,調查處理被私校不當剝奪權益之案例,對於被私校違法剝削之金錢,予以追討。
全國教師會私校委員會主任委員 賴義雄 敬啟
連絡人:張仁彰老師 02-33931061-17
私校剝削師生及職工的十種方法
私校剝削師生職工的方式,在主管機關不聞問、教師自身難保、學生冀求畢業情況下,可說是無所不用其及。本會整理盧列大約十種方式,讓社會大眾了解。
一、 董事會及校長公關特支費特高(某技術院校一年高達一億元),董事操控校務:
1.學校變成公關公司,每年定期恭贈主管機關、地方行政首長、民意代表等禮物,選舉時更是大方捐助。
2.董事長(或校長)舉家在外國,生活費由學校報支。目前339所私校中(國小23、國中9、高中職216、大專91),董事長(或校長)舉家在外國者當寓公者,經查證出來者最少已超過七成。
3.校長薪水少則十五萬,多至四十五萬(真正的老闆,南部某剛升格之大學)﹔董事兼任學校行政職務或顧問,每月領高薪(中部某學院董事擔任顧問,月領三十萬)。
4.董事長或董事之親友佔據學校主要行政職務(某商專董事長二位子女都擔任學校最重要一級主管)。
二、 高價低賣出、低價高買入、數量灌水:
1. 台北市某高職校地市價二十億,低價賣出五億元。
2. 台中某學院購買彰化郊區山坡地21公頃,鑑價公司鑑價每坪6500元約五億元,董事會未經教育部同意之下以十四億高價購入,並先付二億訂金,至今二億未收回﹔教育部去年八月發文要到學校清查帳目,行前一日卻又通知暫停至今。花蓮某商專購買校地差價三億元,向董事長子女租校舍比其原來租金高出一年一千五百萬元。
3. 高雄某高職電腦設備買五十部,財務報表出現二百部。
4. 董事長或董事等自行開設公司,經營學校各項庶務事務工作,包括文具、營造、遊覽、服裝等公司。
三、 以教職員人頭冒領薪水、詐領補助及退撫基金:
1. 某學院十多位教職員未在校服務,每月薪水共約六十多萬轉帳後又轉至董事長及其親人帳戶中,這些虛擬教職員服務年資到可退休時,又領取私校退撫基金。
2. 某商專呈報教育部不實之教師資料,爭取教育部人事補助經費八千多萬。
四、 要教師寫切結書同意薪水打折,升等時要具結領原來級職之薪水,否則不給升等﹔離職不發給教師離職證明、扣發薪水或要求不合理的賠償。
五、 要求教師日夜間部擔任雙導師,不發超終點費,扣發技藝班(高職)教師終點費,要求教師做職員工作(整理圖書及辦公室、傳送公文),否則解聘或考績列丙等。
六、 師生職工為董事長服務:
1. 董事長及家人生病未教職員工輪流看護。
2. 選舉時為董事長或其支持人選發文宣、停課助選充人場、遊行銷過。
3. 學生樂隊上課時為董事長及學校相關的人員服務。
七、 巧立名目,於註冊後額外收費,不給收據:
1. 材料費(500-2500元),冷氣費(800-1500元)。
2. 考卷、講義每張二元。
3. 向畢業生強迫收校友會(200-500元)、給母校紀念品費(100-500元)﹔向在校生強迫收給畢業生紀念品費(100-300元),然後以學校名義贈送給畢業生。
八、 未成立員生消費合作社,大斂學生生活費用:
1. 外包廠商在校違規營業,權利金未納入學校收入,廠商每月固定匯款三十萬元至董事長帳戶(高雄某商工)。
2. 學生服裝、師生便當、圖書用具強迫只能在校高價購買:服裝鞋子比市價貴二倍﹔午餐不能買學校指定廠商以外的便當,也不准外出購買﹔生活用品飲料比便利商店還貴﹔教科書照定價購買(團體訂購約六至八折),且不准教師選擇教科書。
九、 學生自費之活動不讓學生參與決定:校外教學、畢業旅行、畢業紀念冊之行程、收費、比價,不讓學生參與,品質低落,價格特高。
十、 以相同學分費,採大班教學,最高高達二百人一班(台北某大學)﹔教學儀器設備明顯不足,多人共用。
面對財粗勢大的私校董事會,有的老師見義勇為,在立委陪同之下揭發真相,卻被學校找人毆打、解聘,教育部在董事會弊端十分明確之下,竟然核准同意學校以該教師「破壞學校名譽」理由解聘﹔私校教師退撫基金管理委員會教職員代表名額被董事會強佔且違法運用基金等等教訓。本會深感由私校師生自行單獨面對董事會及主管機關,將是完全的無助與危險,特別成立私校委員會,已由熱心的私校教師募集一百多萬元之「拯救私校行動基金」,並聘請熱心之律師當顧問,展開對私校不合理剝削師生的全面反擊。
本會向私校所有師生及家長提出鄭重聲明,凡是發現學校有類似前面十項違規事實者,請向本會提出檢舉,本會一定會到校了解,如事實真有以上弊端,屬於行政措施者,本會會監督要求學校直到改進為止﹔屬於違法收取費用者,本會會要求退還師生。更要呼籲私校校長以及一級主管們,包庇縱容董事會違法斂財,也要負相當的刑事及民事責任,希望本於教育良知,主動檢舉違規之董事會,讓學校能真正辦教育,身為教育工作者才有尊嚴。
全國教師會私校委員會主任 賴義雄 敬啟 89.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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