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頁位置:弊端 > 一一引爆, 官商勾結的台灣社會,實在很黑!
女檢驚爆收賄包庇電玩
長達7年 月貪數十萬 遭聲押 《蘋果》【綜合報導】2012年11月13日 高檢署驚爆檢察官索賄、包庇賭博電玩重大弊案!特偵組破天荒搜索高檢署,查出女檢察官陳玉珍涉嫌自2000年至2006年間,包庇電玩業者施永華經營的2家賭博電玩店,故意在機台貼封條防其他司法機關調查,每月收賄數十萬元,並以「吃冬粉」為暗號,接受施男招待無數次頂上魚翅、出國旅遊及每年數萬元壓歲錢,還以介紹律師為由索賄近3000萬元未遂,昨依收賄、包庇賭博等罪嫌聲押陳玉珍,由法院漏夜審理中。 最高檢去年2月受理陳玉珍涉貪案,列為「正己專案」,特偵組蒐證1年多後,查出陳玉珍在板橋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及高檢署檢察官任內收賄包庇犯行,昨指揮檢察事務官搜索陳玉珍辦公室及住處等10個地點,同時傳喚陳玉珍訊問後,認定她貪污罪嫌重大且有串證、滅證及逃亡之虞,當庭逮捕聲押禁見。 拖延結案共20件 特偵組說:「陳玉珍涉案時間長達7年,橫跨一、二審檢察署,且涉嫌收賄金額龐大,特偵組將一本毋枉毋縱精神偵辦。」高檢署檢察長顏大和事先不知特偵組動作,檢察總長黃世銘直到聲押陳玉珍,才親自打電話給顏:「特偵聲押了你們檢察官。」 施男(50多歲)去年初向特偵組檢舉,指2000年認識時任板檢主任檢察官的陳玉珍,之後陳女刻意結交,藉偵辦賭博案之便,刻意延攬他被告發案件並拖延結案,竟累計約20案,卻私下指點他如何應付檢警偵辦,還故意帶隊將他店內機台貼封條,實為護航,他則以「要不要去吃冬粉」為暗號,不定時招待陳女吃台北頂上魚翅,陳女不但帶子女來吃,還曾多包3份送朋友,「次數多到數不清」,每個月還向他收受數十萬元現金賄款。 索賄3千萬疏通 施男指控,陳玉珍還常利用下班或假日到他家吃飯泡茶唱卡拉OK,「最愛跟一位男檢察官合唱《愛你一萬年》,每次都由他開車接送陳女進出」,2002年間,陳女有陣子「手機不太乾淨」,請母親來傳話,他每次都會送車輪牌鮑魚罐頭或魚翅給陳母當「伴手禮」,逢年過節他還包壓歲錢給陳女父母各6萬元、子女各2萬元,並曾招待陳女一家人去澎湖玩,浮潛、夜釣小管與開車環島花費3萬多元,都由他匯款埋單。 3度登廣告促查 施男說,2009年他投資天富投顧公司損失近1億,請教已調升高檢署的陳女該如何催討,陳女竟以介紹律師為由,要求抽佣近3000萬元,施男不從,陳女即翻臉揚言:「不照辦,高檢署也不會給你機會!」他花200萬元另請律師告天富投顧詐欺,事後果然被不起訴處分,聲請再議也被高檢署駁回,他回頭找陳女介紹的律師示弱求和,律師卻稱:「太慢了,9頭牛都拉不回來!」 施男認為陳玉珍貪得無厭,還動用人脈掌握他所有訴訟舉動,才向特偵組舉發陳女惡行,並3度刊登報紙廣告催促特偵組徹查本案。 《蘋果》去年向陳玉珍查證,她說:「施永華纏我好幾年,但我沒結識電玩大亨,不可能收賄數千萬元,也沒接受宴請,雖曾懷疑母親有收到對方好處,但母親卻以死明志。」 陳:僅提供意見 陳玉珍解釋,她是1990年初與母親到南投玩時認識施男,因施男與母親投緣,加上施男兒子想讀法律系找她提供意見,才漸與對方熟識,但僅知道他綽號「施A」,且以為他是土地開發業者。陳玉珍說,2009年她接到施男的電話,指稱遭到某投顧坑殺數千萬,但對方獲不起訴,「施A」說檢察官被收買要她幫忙主持公道,她拒絕後,對方開始透過各種管道向她施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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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黑錢二千餘萬,陳玉珍求無期徒刑
中國時報 【陳志賢/台北報導】2013-03-09 02:18 前台灣高檢署檢察官陳玉珍,遭賭博電玩業者施永華檢舉,指她按月收賄廿五萬至卅五萬,長期當業者門神;計收黑錢高達二千三百廿五萬元,特偵組八日依貪汙罪起訴陳玉珍,求處「最嚴厲之刑」(意指無期徒刑),並宣告褫奪公權終身。 特偵組認定陳玉珍自板檢主任檢察官至高檢署檢察官期間,橫跨一、二審,長達六年八個月,包庇賭博電玩,創下司法官貪瀆案件最高收賄金額,及第一位女檢察官涉貪案紀錄。 另前板檢主任檢察官、律師郭學廉涉嫌幫陳玉珍洗錢一千八百多萬,亦被起訴。業者施永華涉及行賄、賭博罪,因自首舉發陳玉珍貪汙,特偵組請求減輕其刑。 相較於特偵組去年起訴前行政院祕書長林益世貪汙案,林益世貪汙六千三百萬及犯罪情節,均遠超過陳玉珍,但特偵組卻未對林益世具體求刑。特偵組求刑標準,有無輕重失衡?頗令各界關注。 特偵組指出,陳玉珍在八十五年間透過當時的蘆洲分局長毛猛雄,認識施永華。施自八十八年起在三峽設立「華加」、「神爺」電子遊戲場,為求順利經營尋求陳玉珍包庇,承諾按月給付賄款。施自八十八年十二月起按月給付陳廿五萬元。 陳玉珍調板橋地檢署後,仍繼續包庇施,利用分案規則「後案併前案」漏洞,將施安排的陳姓人頭案件不結案,以便將案件集中在她手中;期間給予陳十九次不起訴,又假借扣押交付保管機台之名,下令將警方扣案的機台還給業者,讓業者繼續牟利。 九十一年六月,施再在新莊設立「永佳」電玩店,仍找陳玉珍庇護,陳按月再向施索賄十萬元。期間施的電玩店遭檢警查獲,懷疑被同業陷害,找陳謀議,陳教施指遭人陷害,陳藉口調取調聯紀錄,另向施索賄廿五萬。 陳玉珍九十三年九月調升高檢署檢察官,仍藉由督導一審辦案名義,對板檢承辦賭博電玩案檢察官施壓,讓施認為其仍有重大實質影響力,繼續按月給付賄款。 陳玉珍將賄款分散至她本人、家屬的人頭帳戶,償還陳玉珍與律師友人郭學廉股票融資借款、與郭學廉共同用人頭購買法拍屋等方式,以製造資金斷點,漂白不法所得。 去年十一月十三日,特偵組聲押陳玉珍獲准,郭為免提供陳玉珍使用的帳戶內資金遭查扣,三天後致電證券營業員,以本人及妹妹授權委託買賣股票的受任人身分,以當日跌停板價,全數出售股票,掩飾陳玉珍犯罪所得。 特偵組為追繳陳玉珍犯罪所得,已扣押她在台北巿、新北巿樹林區的三筆土地、兩筆建物,公告現值合為一千二百五十萬八千五百元,及帳戶內有價證券六百六十二萬四千五百卅元與存款一百零八萬二千三百七十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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